1、申报奖励:
(一)2022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产业载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最高50万元的优秀发展奖励。
(二)2022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为B/C类的产业载体,且较上年度评级有所提升的产业载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最高20万元的优秀发展奖励。
2、申报时间:2023-11-06截止
3、申报要求:
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已完成不动产登记且土地用途载明为工业、工业(研发)及科教(研),拥有符合土地用途的承租人达五家以上实体经营独立法人(关联公司除外),列入园区产业载体清单的产业园及以产业园形式存在的产业载体。
4、申请资料
(一)经产业载体所属功能区初审通过,加盖功能区公章的申请表原件。
(二)经签订的“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载体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及“产业载体的承诺”的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事项
2022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结果请各企业通过园区企业统一账户登录“经济大脑•企业服务一张网”(https://qytt.sipac.gov.cn)或咨询所属功能区进行查询。
6、申请流程
本次仅通过网上申报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关于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载体提质增效奖励”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选择对应奖励类型A类的产业载体奖励或B/C类的产业载体提升奖励,填写汇总表后和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注:附件1、附件3需上传企业和功能区盖章扫描件(功能区盖章具体联系方式见下文)
附件2: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载体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docx
7、附件下载,见原文链接:
https://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