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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公司注册 | 发布时间:2023-12-28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项目一:2024年度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一、申报奖励:立项后拨付一定启动资金。项目实施满一年后组织中期检查,实施期满后组织验收,根据中期检查和验收情况拨付奖补资金。二、截止···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项目一:2024年度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一、申报奖励:立项后拨付一定启动资金。项目实施满一年后组织中期检查,实施期满后组织验收,根据中期检查和验收情况拨付奖补资金。

二、截止时间:2024-01-21

三、申报主体: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1650产业体系有关创新主体。优先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我省重点扶持的重大创新载体。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是企业:

1.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研发能力。

在所申报的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已取得一定成果。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及以下的,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高于2亿元的,比例不低于3%

2.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达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充足,上一年度知识产权费用占研发费用的比例达到以下要求:研发费用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5%;研发费用高于3000万元,比例不低于4%。有稳定的专利产出,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5(国境外授权专利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本企业必须是专利权人之一)。至少备案一件专利产品。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申报主体是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

1.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研发能力。

在所申报的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拥有与该领域相关的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且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有稳定充足的研发经费和知识产权经费投入。

2.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在相关技术领域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5(国境外授权专利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运行时间不足三年的国家实验室可放宽专利数量要求。

3.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五、绩效目标

1.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标准化试点并开展等级评价,通过《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范》地方标准贯标绩效评价并获得优秀等次。

2.实施期内,围绕本项目确定的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形成一批权利稳定、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专利(申请)组合,发明专利申请和PCT专利申请增幅不低于10%,不得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

3.实现专利(含专利申请)产品化、产业化。企业专利转化运用率(包括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不低于80%,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得到提升;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专利转化运用率不低于30%

六、申报要求

(一)已作为牵头单位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企业、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作为牵头单位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高校,不得以同一学院或相同的学科领域方向再次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正在承担其他省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含尾款未拨付)的单位,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三)工业园区按照如下方式申报,其他区域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2024121日前,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通过“一站式管理——申报与管理”进行省级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胶装成册(绿色皮纹纸封面,一式一份),报送至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项目二:2024年度省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奖励:根据政府当年预算奖补一定的项目资金;

二、截止时间:2024-01-21

三、申报主体: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在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

三、 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实践经验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积累,并在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和协调组织工作;

(二)申报项目组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的,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项目负责人为政府部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的,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级,本科以上学历。

四、 项目任务

(一)重点项目

1. 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机制建设研究。梳理汇总全省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现状,分析原因,围绕海外知识产权 风险事前监测预警机制建设、事中纠纷应对机制建设、事后纠纷应对事后反馈机制建设等重点提出针对性措施,为省、市知识产权局及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开展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机制建设提供参考。

2. 非正常专利申请监管机制优化设计研究。分析江苏省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形态、趋势、特点和成因,以及江苏省现阶段非正常专利申请监管机制存在的不足,提出符合实际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监管机制优化建议。

3. 促进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机制与路径研究。梳理当前 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堵点难点,分析借鉴国内外高校院所的先 进做法和经验,围绕贯彻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提高我省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的突破点,以及促进专利供需精准匹配对接的政策措施和方法路径。

4. 数据知识产权分类分级标准研究。梳理研究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部门规定对数据的要求综合考虑国家、行业及相关组织等对数据的管理措施,按照分类管理、分级保护、促进应用的思路,研究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管理、运用或保护的原则和方法,制定数据知识产权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在确保数据安全基础上,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5. 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研究。以国内外涉及数据相关立法为借鉴,结合当前数据产生、运用、保护、管理等实际需要,研究我省数据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起草《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立法调研稿。

(二)一般项目

1.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审查规范化研究。结合各试点地方已 经开展的登记实践,分析研究目前登记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审查规范,进一步健全数据知识产权 登记审查机制,完善登记数据与实际数据匹配度审查、合法合规风险防范等相关规则,开发登记审查智能化工具。

2. 医药领域数据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研究。梳理国内外医药 领域数据保护现状,比较分析国际法对药品试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典型立法例,结合我省医药领域数据保护运用情况,围绕医药数据知识产权权属划分、价值评估、数据加工、许可使用、风险防控等开展研究,探索形成相关管理标准,为医药产业企业数据 管理提供借鉴参考,在此基础上探索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3. 江苏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高效高质运行机制与路径研究。围绕我省1+13+N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分析省内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发展情况和面临难题,解析全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调、高效、快速发展的制约所在,探索搭建江苏省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协作平台,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知识产权快速获权、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服务规范,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专利预审、维权援助、复审无效等知识产权全链条办件数量和质量的提升,为推动江苏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服务高效高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 非遗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和品牌培育路径研究。全面梳 理江苏非遗资源,根据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条件,提出江苏省适宜通过地理标志保护的非遗名录。研究国内外非遗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和品牌培育案例,归纳有效做法和经验,提炼出非遗资源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开展品牌培育的特点、规律、路径和机制,提出江苏下一阶段非遗资源地理标志保护和品牌培育的具体建议。

5. 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机制与路径研究。调研、梳理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创新、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及对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的需求,借鉴发达地区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提出为我省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对策建议,为健全完善我省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制提供参考。

五、 申报要求

(一)要围绕项目目标,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创新性和前瞻性,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

(二)支持符合申报主体资格的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得超过3家,须确定一家牵头单位。

(三)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超过2人,研究团队原则上 不超过10(含负责人)。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省知识产权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以往承担的政府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五)工业园区按照如下方式申报,其他区域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2024121日前,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通过一站式管理——申报与管理进行省级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胶装成册(绿色皮纹纸封面,一式一份),报送至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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